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卓越道路
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的中小企业。
专是指专业化
从发展战略上,企业拥有专业的技术、专业的团队、更专注于核心业务;从生产来讲,企业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具有专门用途的产品,或者服务于专一化的市场群体。
精只是精细化
企业采用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或者通过精密的技术工艺和制造流程为客户提供精益产品或服务。
特是指特色化
产品或服务的外观特色、技术特色、功能特色等,指采用独特的工芝、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或面向特定对象。
新是指创新型
涵盖了企业创制的全过程,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
1.创新型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一般是指具有较健全的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形成以技术、品牌、制度、管理、文化等全面而持续的创新能力,并借此获取超额利润的中小规模企业。
申报时间: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评价组织:注册地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规则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于次月25日前报市经信局备案。市经信局汇总各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公告。
2.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这是由国家出台的,科技部认定的,对中小型企业的一种荣誉。这种企业是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有了一定成果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申报时间: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月度评价,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评价组织:注册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按照规则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各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官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的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
3.科技型中小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申报时间: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季度认定,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为一个申报周期。
4.专精特新
认定组织:注册地区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请。区级主管部门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实地抽查,在次季度首月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评审结论和符合认定标准的推荐企业名单。市经信局对各区推荐企业进行核验,反馈核验结果和企业核验未通过原因,并对核验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布公告,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5.专精特新小巨人
申报时间: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开展(每年一次,一般5-6月开展)。
认定组织:由市经信局负责组织,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登录培育平台提出申请。市经信局按照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6.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单项冠军企业是指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遴选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是国家工信部培育细分行业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企业的重要举措,也是企业提升产品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7.领航企业
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是积极探索领航企业培育路径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企业争创、地方培育、部门支持”工作方式,建立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优化对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领航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要素配置,对标“世界一流”,实现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为实现制造强国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